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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委网信办关于征集属地“自媒体”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

包头市委网信办关于征集属地“自媒体”

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


一、受理时间及对象

受理时间: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

受理范围: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属地微信公众号、抖音、快手、今日头条、微博等自媒体账号。

二、 举报受理内容

1.账号名称假冒仿冒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的;

2.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;

3.在互联网上造谣传谣、炮制有害信息、恶意炒作的;

4.蹭炒热点吸粉引流、造热点博流量进行变现的;

5.以有偿代骂服务、有偿发声、有偿删除信息、组织粉丝恶意批量举报他人等谋取非法利益的;

6.以揭露、批评等名义恶意“开盒”“挂人”,公开他人隐私信息,煽动网民攻击谩骂的;

7.使用污言秽语、粗口脏话,故意挑起矛盾的;

8.其它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。

三、举报方式

①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“一键举报”进行举报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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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可通过来访或来电和邮箱方式举报,

包头市:0472-5616127  btswxbzfk@163.com

昆区:0472-2836016  btkqwxb@163.com

青山区:0472-3616632  qsqyqzx@163.com

东河区:0472-4388212  btdhwxb@163.com

九原区:0472-6939204  btjywxb@126.com

石拐区:0472-8715002  sgqwfxxjb@163.com

白云矿区:0472-8514365  baiyunebowangxin@sina.com

土右旗:0472-8916525  tyqwxb@163.com

达茂旗:0472-8423942  dmqwwxb@163.com

固阳县:0472-8119153  gysb03@163.com

高新区:0472-5255956  xtgxqwxb@126.com

四、其他

市委网信办对举报人及信息线索严格保密,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、依法办理后,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。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对恶意举报、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的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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